1. 0839-3260270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广元市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19 17:27    阅读:4717次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红十字会职能简介。

(二)市红会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红十字会职能简介。

1.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兴建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对受害者的救护和救助。

3.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移植工作。

4.组织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和社会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5.参与艾滋病防治、吸毒危害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6.参与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和扶贫工作。

7.负责海峡两岸的查人转信及有关人员的遣返和见证事务。

8.与境内外红十字会和组织进行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争取援助。

9.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四川省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10.完成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委托的其他事务。

(二)市红会2021年重点工作。

1.大力抓好红十字改革,组织实施市、县区换届,按程序选举产生新的会员代表和理事会,增设监事会。健全完善县区红十字会内设机构,加强筹资财务、审计监督等工作,加强干部能力提升和交流培养。

2.持续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继续开展好“1+6+X”脱贫攻坚行动,做好所联挂村的产业指导、群众增收等工作,全体红十字干部继续做好到村帮扶,面对面服务群众,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驻村工作队员常态驻村,常态开展驻村帮扶。

3.持续抓好“三献”动员和服务,通过各类平台和媒介以及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以及无偿献血的重大意义和捐献动态,营造浓厚的氛围,做精做细服务工作,让该工作深入人心,取得良好效果。

4.持续抓好应急救护培训,定期开设应急救护培训班,广泛组织适龄人员参训,精心开展教学,确保培训效果,做好应急救护培训师资能力提升和注册管理,充分发挥应急救护员作用,让救护员在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所学发挥作用。

5.扎实抓好志愿服务工作。各县区至少建立1支红十字救援队或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志愿服务浓厚氛围。做好在市内高校以及部分中小学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管理服务水平。

6.扎实抓好形象提升,搭建好捐赠通道和平台,做好捐赠人联系服务和项目执行信息动态通报,对贡献突出的捐赠人进行大力宣传和表扬。充分利用现代融媒体,提升红十字形象,增强红十字感召力,提高人道资源动员能力。

7.扎实抓好向上争取和项目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规定的时间和频次抓好到京到省的交流对接,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过程中,积极争取对我市更多的政策和项目支持,监督实施好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好所建项目作用。

8.扎实抓好人道救助,大力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圆梦助学”等活动,常态开展好“小天使基金”和“天使阳光基金”的摸排申报,对患有残疾、重大疾病的特殊困难群体实施临时救助。抓好“红十字.红丝带”禁毒防艾工作。

9.扎实做好备灾救灾体系建设,完善优化备灾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资筹集,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管理,做好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演练,做到灾情发生时能够及时行动,高效运作,取得实效。

10.扎实抓好党的建设,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学习,将红十字工作自觉置于党的要求之下,强化政治建会,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格依法履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红十字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1.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91.08万元、上年结转0.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红十字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1.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288.78万元增加2.3万元,增长0.8 %,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73万元,占54.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1万元,占4.15%;卫生健康支出6.06万元,占2.07%;住房保障支出12.92万元,占4.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59.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2.20万元,公用支出27.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60.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2.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28.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2.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31.3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3.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84万元。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0.3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本年运行维护费3万元,支上年运行维护费0.54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我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如下: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4万元,其中0.54万元为2020年结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与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万元,包括办公费5.2万元、物管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年初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市红十字会2021年国有资产总计4257.87万元,全部正常使用(用于日常办公)。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291.0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红十字会绩效目标表.xlsx

2021年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