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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意识 拓展“服务”能力

发布时间:2017-05-22 17:17    阅读:1019次

利州区红会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强化“责任”意识 拓展“服务”能力

 

利州区红会全体工作人员在参与市红十字会组织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专题培训培训后,于519日再次集中学习,对修订的内容、特色、亮点、职责、任务、监督、工作方向逐一进行强化,加深印象,入心入脑。

一是以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为指导,强化责任意识。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人道、博爱、奉献”精髓,弘扬正气,以人为本,传播能量,要把学习贯彻《红十字会法》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中,加强与社区组织联系,在群众中掀起学习高潮,采取集中学习、普及教育、重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参与的积极性。

二是以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为动力,强化职业道德。要充分认识职业道德,是搞好本职工作的首要前提,明确责任和任务,是历史赋予的使命,坚守职业道德,敬业奉献,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敢于担当,为拓展红十字事业具备人道精神,心怀热情,真诚感恩,要把责任意识作为行动的指南,永往直前。

三是以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为基石,拓展服务能力。“三救三献”是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亮点之一,作为红十字运动的传承者,首先要做到依法兴会,强化自身教育,树立良好的红十字形象,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红十字会,理解红十字会;其次要加大社区宣传力度,把红十字精神融入到群众的实际生活工作中,让更多的群众参与红十字会;第三大力宣传红十字志愿者的感人事迹,要把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遗体捐献的宣传工作做到实处,引导更多的志愿者参与爱心奉献。

四是以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为标准,建立监督机制。加快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等制度的建立,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增强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纪检监察等多个方面的监督力度,促进信息公开、责任公开、日常管理公开,及时反馈项目管理信息、资金来源信息、捐赠信息和捐赠去向信息,做到捐赠者放心,受捐者感恩,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

五是以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为依据,筑牢“底线”意识。任何人或组织不得有损红十字名誉形象,这不仅是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强制规范,也包括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要以此为依据,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底线”。如任意制造、发布、传播有损害红十字会名誉形象的虚假信息,将受到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