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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红会召开职工会议安排部署新修订《红十字会法》学习、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31 16:35    阅读:3703次


      2017年3月30日,青川县红十字会召开职工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宣传、学习工作。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正涛主持会议。
      首先,县红会秘书长李辉蓉组织干部职工再一次全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会上,张正涛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和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作为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主要工作来抓,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会、依法兴会、依法办事。在今后的学习、贯彻和宣传过程中要始终把握四个重点:一是把握治理结构的重点。新会法新增了“监事会”,形成了理事会、执委会和监事会权责分开的运行模式;二是把握法定职责的重点。新会法明确了红十字会新的职责,即“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职责相关的人道主义服务活动”等;三是把握财产与监管的重点。四是把握法律责任的重点。注重四个结合:一是结合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结合实际工作。主要是“三救”、“三献”、“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帮助弱势群体改善境遇,提高生活质量,尊重生命,为当地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做贡献;三是结合卫救培训。把学习、宣传新会法作为卫生救护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向广大受训者广泛传播;四是结合广场活动。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5.12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6•14世界献血者日”、 “12•1世界艾滋病日”等节日及“博爱文化进乡村”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了解红十字会职责,不断扩大红十字会的影响力。

职工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