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组织开展集中学和自学活动。坚持每周礼拜一集中学习,组织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干部职工主动学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框架下依法依规办事。
二是与红十字法定节日相结合,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在“5.8”世界红十字日、6.14献血日、10.17扶贫日、12.1艾滋病等纪念日集中在县电影院步行街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折页和张贴挂图等内容,努力营造学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与部门联动相结合,组织开展法律“三下乡”宣传活动。积极与县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参加县委宣传部主办的“三下乡”法治宣传,组织红十字会员单位深入部分乡镇开展法律知识下乡活动,印发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制作展板等方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四是与“社会扶贫”行动相结合,组织开展法治大讲堂进乡村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与开展脱贫攻坚红十字“1+6+×”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全县30个省级脱贫摘帽贫困村开展送法律知识进村活动,单位“一把手”深入帮扶村开展学法知识大宣讲,聘请法律顾问为帮扶村群众上专题法治课并组织开展普及卫生救护培训,发放普法宣传单和救护培训书籍,加强当地群众的学法教育,自觉的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