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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红十字会传达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发布时间:2017-03-29 17:55    阅读:1015次

3月29日,朝天区红十字会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文件精神。

会上,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传达了中国总会、四川省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文件要求;全体干部就关于怎样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提出各自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研讨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按照各级相关文件要求,全体干部高度重视,并根据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一是重点加强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关于治理机构、法定职责、财产与监管、法律责任等内容,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理事成员单位、红十字援建单位、红十字会员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邀请法学专家对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进行全面解读,确保人人学深悟透,从而提高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为进一步宣传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扎实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5·8”博爱周等各类宣传活动、普法宣传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确保广大干部群众能知晓、明责任;三是积极撰写宣传信息及文章在互联网平台传播,扩大红十字会法的社会影响,汇聚正能量。

会议强调,按照各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把学习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抓好中心组专题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总结学习经验、做法,积极撰写宣传信息及文章;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反馈学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