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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认真做好居家托养资金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11 08:54    阅读:1381次

为认真做好广元市地震灾区伤残人员救助项目,充分发挥社会慈善资金的民生援助作用,近日,县红十字会为史雨迪等5位重度肢体残疾人,第4次发放居家托养补助金6000元,每人发放1200元。

居家托养是四川省红十字基金会援助、由广元市红十字会、广元市残联共同组织实施的“广元市地震灾区伤残康复项目”的内容之一,该项目内容实施周期2年,居家康复托养救助5人,共计发放救助金2.4万元,2014年3月实施结束。为了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一是旺苍县红十会和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了居家托养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相互合作,各司其职。二是由县红十字会建立居家托养项目资金专账,将项目资金全部纳入专账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三是受助人员名单由县残联提供,受助名单的产生是由受助人填报 “广元市地震灾区伤残人员救助项目申请表”,由市残联和市红十会共同审批确定。四是根据《广元市地震灾区伤残人员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由县红十会和县残联现场发放和转账等方式为5名居家康复托养发放资金,根据我县实际发放时间定为每半年发放一次,每人每次1200元。

     通过该项目实施,有效缓解了重度贫困残疾人的家庭负担,改善了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全面提升了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