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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红会组织学习四川省政府《意见》

发布时间:2013-09-30 08:59    阅读:1692次

剑阁红会组织学习四川省政府《意见》

 

  2013年9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 〕49号)文件。为切实领会文件精神,指导今后工作,9月29日,剑阁县红十字会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该《意见》并进行了深入学习讨论。

  省政府《意见》从积极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大力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和队伍建设、构建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长效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了15条意见,很好地回答了红十字会干什么、怎么干、通过什么途径实现目标和应健全什么样的保障机制等问题,内容丰富,政策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对于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内指导地方红十字事业发展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省政府出台的《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极大支持,为基层红十字会开展工作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要求。剑阁县红十字会将通过印发资料、辅导学习讨论、利用社会媒介等进行全方位宣传,切实掌握实质内涵。把要求贯彻落实到今后的工作中,建立规范、透明、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造具有公信力的红十字会,凝聚更多爱心力量,锐意开拓创新,在“三救三献”等各项核心工作中积极探索,当好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