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3日,旺苍县红十字会对2013年4月20日至5月20日接受芦山地震捐赠款物的收支情况,以及县审计局对我会“2013年度接受芦山地震捐赠款物情况”的审计报告,采取张贴和传真等方式进行了公示。
此次公示是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芦山地震捐赠款物管理的补充通知》(中红字〔2013〕30号)要求以及市红十字会相关会议精神进行的,其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红十字会接受四川芦山地震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推进捐赠信息的公开透明。
第一阶段公示后,旺苍红会仍陆续接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捐赠,按照总会、省、市各级要求,以及旺苍县财政局、审计局相关规定,我会积极做好接受款物的管理,按时上报收支情况统计,及时上交所接受款物,并做好下阶段集中公示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