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3月28日上午,剑阁县普安镇小玲珑社区红十字会迎来一位老人,老人向社区红十字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去世后,愿意将遗体捐献出来用于医学科学事业,并将器官捐献给需要的患者。
这位老人名叫沈明贵,现年65岁,家住剑阁县普安镇西街69号,育有二子一女,与妻子一起居住。他说:“我活了60多岁,通过自己的生活经历,充分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和人民政府的温暖,死后愿意将自己的遗体和器官捐献出来,去挽救更多患者的生命。妻子和儿女都支持我的想法,今天终于了却自己的一桩心愿。”
社区红十字工作人员随即为他办理好相关手续。当沈明贵在遗体捐献登记表郑重签下自己名字的时候,他成为剑阁县第一个遗体捐献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