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1月3日,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红十字会收到市长信箱来信来访办理单《建议救助生命垂危的李元华》(第835号)后,该会高度重视,本着为党委政府分忧的原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得到区委、区政府充分肯定。
据核实,困难群众李元华因交通事故至今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其父母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家庭经济十分困难,面对继续治疗的医药费用全家人一筹莫展。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元坝区红十字会结合今年开展的“博爱一日捐”公益资金募集情况,积极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决定给困难群众李元华发放2000元救助金,并落实专人在3日内限时负责办理。
11月5日,广元市元坝区红十字会已派专人将救助金送到患者的亲属手中,患者亲属感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