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红十字会提出四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努力打造规范、高效、阳光、廉洁红十字会,进一步提升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让“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发扬光大。
一是加强学习。该会利用学习日、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学习讨论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廉政准则》,认真领悟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使每位党员干部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筑牢思想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自查自纠。该会全面落实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依照“8个禁止”、“52个不准”,对县红十字会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捐赠款物的管理情况、专项基金管理情况、与企业合作项目及经营项目的管理情况、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管理情况、灾后重(援)建项目实施情况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三是规范管理。该会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认真执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两公开、两透明”的公开承诺,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工作流程,逐步完善与公众日常联系交流的沟通机制和互通平台,全面公开红十字会工作动态、备灾救灾和捐赠款物信息,不断提高网络数据化管理水平,实现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更加稳固的目标。
四是完善制度。该会为了牢牢把握清正廉洁这条生命线,进一步完善捐赠款物接收、管理、分配使用的公示、跟踪和反馈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纪委、有关行政机关和媒体、公众的监督,让捐赠人和社会各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