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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四条措施积极学习宣传新《红十字会法》

发布时间:2017-04-12 17:12    阅读:1616次

        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公布后,广元市红十字系统采取四条措施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积极动员部署。4月10日,广元市红十字会组织市、县区红十字会干部职工30余人集中学习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对学习宣传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上,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晔就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提出明确要求,党组成员、秘书长刘兴礼作专题解读。市、县区红十字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实施方案》。

        二是认真开展学习。将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纳入党组会、支部会、办公会、职工会以及日常例会等会前学法重点内容,举办专题学习辅导班,经常学、反复学、深入学。

        三是广泛深入宣传。结合“七五”普法、初级应急救护“百万培训项目”、脱贫攻坚以及重要节点、热点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积极组织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各类学校学生、社会群众等参加红十字会法暨防灾减灾知识竞赛。

        四是开拓宣传资源。建立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街道、社区、学校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知识宣传;以基层组织为载体,开辟宣传橱窗、展板、长廊等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主流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新媒体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