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红十字会被广元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确认为市级文明单位。
市红十字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践行 “帮助他人,快乐自己”的良好道德风尚,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按照《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确认市红十字会为市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