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0日至10月21日,四川省广元市红十字法制建设工作座谈会在苍溪县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斌到会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康全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强才,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原主任、市红十字会兼职副会长赵子华,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副调研员刘光平以及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部分委员,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以及党组成员,苍溪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等主要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市红十字会共同举办,七县区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县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等近60人参加。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就全市红十字会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情况作主题汇报。她说:广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历来高度重视《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工作,把发展红十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安排部署,《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得到逐步贯彻落实,红十字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全面提升,全市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奋力推进红十字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2008年“5.12”特大地震后,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救灾资金共计2.4亿余元,接收境内外救灾物资价值近3亿元,争取灾后重建项目资金8.6亿元。牵头组织全市爱心助学活动共募集资金1481万元,救助贫困学生近万名。市红会直接募集发放救助金218.545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114人次。大力推进器官捐献和无偿献血工作,全市连续6年实现临床用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采集造血干细胞血样2500余人份;成功捐献眼角膜2例。全面构建立体化大宣传格局,着力打造“廉洁红会”,努力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市红十字会近年来取得的成绩虽然很大,但由于理顺体制时间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完善的方面:一是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红十字会自身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红十字运动理念的传播不够广泛深入。建议市、县人大常委会加大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的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落实,全方位加强对公益宣传的支持力度;依法监督管理好红十字会资产,确保其公益性;在全市设定“广元博爱日”,塑造城市精神。
武斌副主任在听取关于全市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情况汇报和各县区代表交流发言后指出,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自成立以来认真履行职责,极力开展人道主义工作,发挥了政府的人道助手作用。市红十字会由于理顺体制时间短,还处于发展阶段,其机构、人力、物力还有限,但市红十字会克服困难,抓住机遇,发挥作用,提出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建立了有地域特色的工作品牌,特别是圆梦助学活动成效显著,在全市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5.12”地震发生后,在抢险救灾、人道救助、灾后重建中成绩突出,多次得到了上级部门表彰和各级领导的褒扬。同时,她指出当前全市各级红会仍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如,发展环境有待优化;社会对红会的认知程度不高,一些人对红会的工作性质和职责不清楚;尤其是“郭美美事件”引发了社会对红会公信力的质疑;救助资金来源有限,救助实力不强,救助工作缺乏可持续性;社区(农村)、学校红十字网络不够健全,组织建设结构有待完善。对这些问题,大家也进行了认真的思考,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努力创新。
最后,武斌对全市红十字会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强化建设,化危为机,切实增强红十字会组织的公信力;二是强化宣传,树立品牌,扩大红十字组织的社会影响力;三是强化监督,落实职责,着力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四是拓宽渠道,凝聚力量,切实提高红十字会救助实力;五是健全网络,扎实推进,搞好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六是加强交流,扩大交往,不断增强红十字会组织的辐射力。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强才、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委员唐英茂就全市红十字会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朝天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苍溪县红十字会、旺苍县红十字会、利州区红十字会在会上分别就各地贯彻《红十字会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作了发言。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康全德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斌在红十字法制建设工作座谈会上讲话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报告工作

县区代表在会上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