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兴建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对受害者的救护和救助。
3、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移植工作。
4、组织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和社会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5、参与艾滋病防治、吸毒危害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6、参与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和扶贫工作。
7、负责海峡两岸的查人转信及有关人员的遣返和见证事务。
8、与境内外红十字会和组织进行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争取援助。
9、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四川省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10、完成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委托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