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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学习《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

发布时间:2022-07-25 16:21    阅读:1067次

近日,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区长王静组织召开了第18次政府常务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新修定的《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

按照会议安排,昭化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仕聪就《条例》的有关内容解读作了两个方面汇报。一是《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新修定的《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于2022年3月31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5月8日起实行。二是《条例》重点内容解读。主要涉及到组织建设、财产与监督、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

王区长对昭化区贯彻落实《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作了强调,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区红十字会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组织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牵头抓好新《条例》宣传学习,深入领会内涵;二是细化措施,强化贯彻落实。结合昭化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贯彻《条例》精神落实落地;三是部门联动,强化工作机制体制。各级各部门要搭建平台,支持区红十字会工作,确保新修定的《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各项要求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