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苍溪县红十字会在灾后重建项目的管理上打造亮点,凸显特色,高度重视灾后重建工作中的标识、标牌规范工作,铭记捐助者的人道义举,让援建方放心,让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世世代代相传。
一抓落实。县红十字会把此项工作与灾后重建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并列入各重建单位资金拨付的依据。
二抓宣传。县红会出台了《关于灾后重建项目的若干规定》(苍红会[2008] 8号)文件,规范项目的施工、资金使用、标识标牌和纪念碑、牌、匾的建设要求,统一了认识,做到了有红十字项目就有规范化的红会标识,有红会项目就有醒目的牌匾位置。
三抓规范。做到“六统一”,统一广告公司,统一制牌、匾工作;统一建筑标识规范,按照上级红十字会和其它红十字会规格,统一制作;统一纪念牌、匾的选材,达到优质、合格;统一博爱纪念碑、牌、匾的文字内容,必须按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供的纪念碑、牌、匾的内容,文字格式书写;统一安装,落实碑、牌、匾的安装位置,按指定地点安装;统一付款,我会对标识的制作质量、安装进行统一验收后,承建方才能付款给广告公司。
截止目前,我县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其它红十字会援建确定的29个项目中,有24个已完成了宣传标识全面规范化建设,其余5个正在设计制作中。